~有关办理投标保证保险付款过程需注意问题 ~关于投标保证保险保费开具发票的出票人名称的情况说明 ~投标人注册基本账户信息注意事项 ~致云南省广大建筑行业招投标企业的一封信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
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的,在编制招标釆购文件时要明确供应商应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迫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