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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真的要说再见了!

    简介:步入老板最高境界:工作清闲活少干、钱多事少离家近、位高权重责任轻、赚钱赚到手抽筋。。。


    参考:住建部网站

    来源:建筑时报


    7月6日,住建部网站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其中,有这样一条内容十分值得关注:

    (六)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对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企业可以保函的方式缴纳,对于银行保函,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拒绝。工程保函的保费应计入工程造价

    早在今年1月,我们便针对保证金的话题调查梳理了以湖北省、厦门市等地为代表的相关通知(详情请见《永别了,保证金!》)。


    湖北与厦门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早在住建部于2017年4月提出开展工程质量保险等8项试点工作(《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后,多个省市就已经迈出了以保险取代保证金的大胆一步。


    2017年1月1日,浙江省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凭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就可以为工程担保。
    2017年3月份,
    云南省首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入运行,太平洋产险签下云南省首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


    而就在上一周,安徽省也发布通知,提出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保证金正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将产生怎么样的实际效应?单看质量保证金一项,根据2016年全国房屋工程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0万亿元、质量保证金按3%测算,这意味着有约3000亿元的资金可以释放。


    此次住建部发布征求意见函,或将进一步推进此项改革,有助于为工程企业大幅减轻负担


    更多详细内容,以下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详细内容供读者参考: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办公厅: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推进工程担保制度建设,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 娟 010-58933262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