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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资讯

    各地保证金替代方案陆续出台

    2018-03-13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按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收取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按时返还。

    住建部于2017年5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市试点方案相继出台,这些方案的共同特点是准许以保函、保险等形式替代保证金。2017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发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2017年8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683号,公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长期以来,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保证金制度备受诟病,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企业因投标,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且周期很长,负担过重,不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保证金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招标采购“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一系列举措的出台,预示着保证金制度正在加快退出历史舞台!


    湖北

    2018年1月8日,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联合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印发文件《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保险保单与工程建设领域常规保证金或保函具备同等效力。此项政策出台,标志着建设工程企业可以用更低的成本、更为便利的保险单获得与传统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相同的履约保证效力,是一项实现为企业减负,助推实业发展的利民惠民的金融创新举措。


    人保财险宜昌分公司为一大型建设企业签发了一笔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替代履约保证金900万元,这是湖北省建设工程履约保证综合保险“首单”。


    厦门

    在1月初,厦门保监局联合市建设局、厦门市金融办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推广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运用保险机制降低建筑企业的资金成本。 


    安徽

    2016年8月,安徽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其中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或国有投资项目将先行推行银行保函管理制度和保证保险制度。


    浙江

    2017年1月1日,浙江省起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凭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就可以为工程担保。


    云南

    2017年3月份,云南首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入运行,太平洋产险签下云南省首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


    这些措施出台,无疑对保险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是一大利好。事实上,一些敏锐的保险企业早就瞄准了巨大的建筑业市场,早早出手。2016年6月,保监会批准了首批三家相互保险组织进行筹建。其中一家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由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初始运营资金1亿元,立足于建筑业,主要针对建筑业的特定风险保障需求,开展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新型业务。


    来源:招标师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