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建设工程信息服务平台 2025-04-16 05:38:20
产品中心 新闻信息 关于我们 政策法规 帮助中心
~有关办理投标保证保险付款过程需注意问题   ~关于投标保证保险保费开具发票的出票人名称的情况说明   ~投标人注册基本账户信息注意事项   ~致云南省广大建筑行业招投标企业的一封信  
  •     本平台系统已于2021年5月8日升级完毕,升级后请在新系统做订单,不要到老系统做订单,老系统只能查询及下载2021年5月7日(含)以前已出函的订单。2021年5月7日已提交订单未出函的,请在新系统重新提交新订单并上传付款凭证,如已付款的则不用重新付款。如果在此期间您遇到任何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客服电话:400-626-0600、0871—63371878、68303645;13354985010、13354987098、13354985505,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云南卓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 保险公司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该产品的保险公司
    • 投保人 :建设工程投标人
    • 被保险人 :建设工程招标人
    • 保单/保函形式 :电子
    • 保险金额 :根据投标文件确定
    • 保险期限 :六个月
    • 保险费:根据保险条款费率确定
  • 开标地点:      
  • 产品详情
    投保须知
    重要说明
    保险条款费率
    • 中国平安保险

    产品解读

    投标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工程项目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投标人履行投标义务的保险。一旦投标人未履行投标义务导致招标人产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向招标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险公司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该产品的保险公司

    保险责任 (施工方)

    建设工程施工类项目保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向被保险人招标建设工程投标的过程中,因下列情形之一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者违反《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撤销投标文件;

    (二)中标后未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投保人弄虚作假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

    (四)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但尚未构成犯罪;

    (五)《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实质性违约情形。

    建设工程非施工类项目保障内容: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取得被保险人提出的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金额内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一)投保人在投标截止后违反招标文件撤销投标文件;

    (二)投保人在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与被保险人订立合同;

    (三)投保人违反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的实质性约定;

    产品说明:

    1、本产品为网络推广保险产品,实行网络辅助投保,支持网上支付;

    2、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保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如您需要邮寄发票或纸质保单,请拨打服务热线:0871-63371878、0871-68303645、400-626-0600

    投保流程:

    1选择产品---2填写投保信息---3确认投保信息及金额---4在线支付

    理赔流程

    1、报案

    拨打平台服务电话0871- 68303645,0871-63371878、400-626-0600 或根据平台提示在线填写信息

    2、案件调查

    保险公司根据报案情况,安排理赔人员进行案件调查

    3、准备材料

    根据保险公司告知的资料清单准备理赔资料,并在平台上上传对应理赔资料

    4、理赔办理

    前往保险公司提交理赔资料,或保险公司上门收取理赔资料

    5、审核

    保险公司审核理赔材料

    6、结案

    保险责任范围事故,保险公司7个工作日内赔付

    退保、变更说明:

    1、投保本产品后不支持退保;

    2、如需变更保单信息,请前往保险公司柜台办理。


    重要告知

    一、投保前请仔细阅读本保险产品的适用条款。

    二、投保、理赔及如实告知

    1、投保人请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后,根据本平台的页面提示,填写投保信息、确认保险方案、向保险公司直接支付保险费等步骤完成投保流程。

    2、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请根据保单(保函)信息中的保单号,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根据保险公司人员告知的资料清单准备理赔资料,然后前往保险公司提交理赔资料,保险公司审核理赔材料,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赔付。

    3、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依据本条所述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通过本平台投保的保险产品,所需开具发票的付款方名称应一律与保单所列投保人名称保持一致,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已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完成的备案条款

    太平洋保险
    中国平安